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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红石塘村

法人代表

沈斌

企业类型

重点排污单位 

联系人

闫海荣

联系电话

15335793898

所属行业

危险废物治理

数据公开时限

手工

次日

自动

实时

自行监测开展方式【1】

手工+自动

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

主要来自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洗车废水、及初期雨水

废气

主要为危险废物焚烧废气、装卸贮存预处理废气、包装桶处置废气

噪声

主要为破碎机、离心机、引风机和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废

主要为焚烧炉渣,废气处理产生的飞灰,污水站压滤污泥,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危废贮存和卸料过程中由于包装不严或操作不当导致产生少量渗滤液,化验室废液,油漆渣。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

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

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d)

废气处理设施

1、焚烧系统产生的烟气采用“【余热锅炉】+【半干法脱酸(急冷塔添加碱液)】+【干式反应器(活性炭及消石灰粉进行吸附)】+【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引风机经35m 高空达标排放;

2、仓库废气处置包括:酸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引风机、烟囱等部分组成。烟囱高度15m,出口直径1米

3、撕碎及破碎尾气处理系统包括:袋式除尘 +活性炭吸附。烟囱高度15m,出口直径1m

噪声处理设施

采取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综合措施

固废处理设施

焚烧系统出渣、出灰过程为全封闭设计,并为半自动化操作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经污水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活性炭,渗废树脂,滤液,化验室废液,油漆渣等回焚烧炉焚烧处置。

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填埋场填埋

 

注1:自行监测开展方式包括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手工与自动相结合三种。

二、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污染源类型

监测点位名称

排口编号

备注

废水

雨水总排放口

TW001


废气

 

有组织

焚烧单元废气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

贮存单元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

包装桶处理单元排气筒

DA003


无组织

厂界

/


 

 


三、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值、监测频次及监测方法

类型

监测点位

污染因子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小时均值

日均值

有组织废气

DA001

SO2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2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

100

80

自动监测、手工监测1次/季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烟尘

30

2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

氮氧化物

300

25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2014,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HJ 675-2013代替GB/T 13906-19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1999

一氧化碳

100

8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HJ/T 44-1999

氯化氢

60

50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代替HJ 549-2009,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代替HJ 548-2009

林格曼黑度

1

1

1次/半年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氟化氢

4.0

2.0

1次/半年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688-2013

汞及其化合物

0.05

0.05

1次/月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HJ 543—2009

镉及其化合物

0.05

0.05

1次/月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4.1-2001

砷及其化合物

0.5

0.5

1次/月

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1133-2020

铅及其化合物

0.5

0.5

1次/月

固定污染源废气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85-2014

铊及其化合物

0.05

0.05

1次/月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657-2013

铬及其化合物

0.05

0.05

1次/月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657-2013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2.0

2.0

1次/月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2008

二噁英

0.5TEQ/m3

1次/半年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

DA002

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4.9kg/h(15m)

1次/半年

环境 空气和废 气氨的测 定纳氏试 剂分光光 度法 H J533- 2009

硫化氢

0.33kg/h(15m)

1次/半年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 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1993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15m)

1次/半年

环境 空气和废 气臭气的 测定三点 比较式臭 袋法 H J1262— 2022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120mg/m3

1次/半年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氟化物

9mg/m3

1次/半年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7-2001

氯化氢

100mg/m3

1次/半年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代替HJ 549-2009

挥发性有机物

120mg/m3

1次/半年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DA003

甲苯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40mg/m3

1次/季度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代替GB/T14670-93

二甲苯

70mg/m3

1次/季度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代替GB/T14670-93

挥发性有机物

120mg/m3,10kg/h(15m)

1次/季度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颗粒物

120mg/m3

1次/季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厂界无组织废气

WA1#-WA4#

硫化氢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0.06mg/Nm3

1次/季度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 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1993

氨

1.5mg/Nm3

1次/季度

环境 空气和废 气氨的测 定纳氏试 剂分光光 度法 H J533- 2009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1次/季度

环境 空气和废 气臭气的 测定三点 比较式臭 袋法 H J1262— 2022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1mg/Nm3

1次/季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氟化物

0.02mg/Nm3

1次/季度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7-2001

氯化氢

0.2mg/Nm3

1次/季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代替HJ 549-2009

挥发性有机物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2.0mg/Nm3

1次/半年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4-2013

厂界噪声

N1#~N4#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昼间:60

1次/半年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夜间:50

1次/半年

土壤环境

S1#-S4#

pH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1次/年

土壤 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HJ962-2018

总镉(水田)

pH≤5.5

0.3

1次/年

《土壤质量 铅、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

5.5<pH≤6.5

0.4

6.5<pH≤7.5

0.6

pH>7.5

0.8

总汞(水田)

pH≤5.5

0.5

1次/年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680-2013)

5.5<pH≤6.5

0.5

6.5<pH≤7.5

0.6

pH>7.5

1.0

总铬(水田)

pH≤5.5

250

1次/年

《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19)

5.5<pH≤6.5

250

6.5<pH≤7.5

300

pH>7.5

350

总砷(水田)

pH≤5.5

30

1次/年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680-2013)

5.5<pH≤6.5

30

6.5<pH≤7.5

25

pH>7.5

20

总铅(水田)

pH≤5.5

80

1次/年

《土壤质量 铅、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

5.5<pH≤6.5

100

6.5<pH≤7.5

140

pH>7.5

240

总铜(水田)

pH≤5.5

150

1次/年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

5.5<pH≤6.5

150

6.5<pH≤7.5

200

pH>7.5

200

总锌

pH≤5.5

200

1次/年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

5.5<pH≤6.5

200

6.5<pH≤7.5

250

pH>7.5

300

总镍

pH≤5.5

60

1次/年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9-1997)

5.5<pH≤6.5

70

6.5<pH≤7.5

100

pH>7.5

190

地下水

GW1#~3#

 

总硬度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50mg/L

3次/年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高锰酸盐指数

3mg/L

3次/年

水质 高馏酸钾指数的测定GB11892-1989

氨氮

0.5mg/L

3次/年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挥发酚

0.002mg/L

3次/年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

六价铬

0.05mg/L

3次/年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87

总汞

0.001mg/L

3次/年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 341-2007

总镉

0.005mg/L

3次/年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87

总砷

0.01mg/L

3次/年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 7485-87

亚硝酸盐

1mg/L

3次/年

水质 无机阴离子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4-2016

硝酸盐

20mg/L

3次/年

水质 无机阴离子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4-2016

氯化物

250mg/L

3次/年

水质 无机阴离子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4-2016

氟化物

1.0mg/L

3次/年

水质 无机阴离子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4-2016

硫酸盐

250mg/L

3次/年

水质 无机阴离子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4-2016

氰化物

0.05mg/L

3次/年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HJ 659-2013

总大肠菌群

3个/100mL

3次/年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pH值

6.5~8.5

3次/年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雨水

YS001

化学需氧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5

1次/日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

氨氮(NH3-N)

0.5

1次/日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2013

备注:1.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监测,排放期间按日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每季度第一次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按日监测。

2我司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中协议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标准。

1.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取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四、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应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设计记录表格,对监测过程的关键信息予以记录并存档。定期对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的时效性、自行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管理部门检查结论和公众对自行监测数据的反馈等情况进行评估,识别自行监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管理部门执法监测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不一致的,以管理部门执法监测结果为准,作为判断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的依据。

 

五、自行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时限等内容

1.公开方式

企业可通过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同时,应当在省级或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并至少保存一年。

2.公开信息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3.公开时限

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按以下要求的时限公开:

(1)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九十日内公开以上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企业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

(2)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4日      



    

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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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清洁生产、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再生利用于一体的环保高科技企业。公司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强力推进危废处置项目的全国性产业布局,从资源再生利用、节能减排考虑,针对随州市的现实需要,对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进行投资建设,项目落户于湖北省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红石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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